关于加强实习组织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各学院: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工作实际,了解、获取、掌握未来工作现场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学协同育人的重要平台,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实习组织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广药大〔2022〕13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二、选好配强指导教师。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确保带教质量。

三、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    

四、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

五、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督促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

六、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和巡点计划每年至少要派人到各教学实习基地巡点1次,并做好巡点记录,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实习生情况巡视纪要》。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管理,不定期对学生实习质量进行督查。

七、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账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请学院11月25日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sx.gdpu.edu.cn)完成学生实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上报工作,采集工作指引及学院管理员、班级负责人、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八、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践数据报送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实践数据的准确性,逐月上报实践数据(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数据采集工作相关表格及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教务处

                                                                           2023118


附件:

          1. 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习信息采集操作指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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