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异动
1. 报到
转专业学生在获准转专业前仍按原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和考试,获准转专业后(以学校发文为准),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秋季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先返回原学院报到注册,办理好转出手续后,携带学籍表等材料到转入学院新辅导员处报到。
2. 学籍表
学生在原专业填写的学籍表由转出学院统一交转入学院保存。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应在学籍表背面“注册及异动记录”栏填写:“20××年×月×日由××学院××专业转入”,并将转专业审批材料原件作为学籍表附页永久存档。
3. 学生证
转专业学生的学生证可按补办学生证的流程进行更换,也可在学生证注册登记页最后一栏“备注”标注“20××年×月转入××学院××级××专业”,加盖教务部公章后继续使用。
二、课程修读
1. 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原则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和转入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完成转入专业和转入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降级转入的学生,已修过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一致或学分相差1分以下的,可以申请免修。未降级就读新专业的学生,应申请补修所有未修读的课程。
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不可申请修读高年级课程,须按转入年级的教学计划修读,如课余时间较多则自行安排学习、实践活动。
2. 选修课
(1)公共选修课:在网上选课结束之前,学生按学校选课通知要求选课;若选课时间已过或无法自行选课退课,跨校区的线下公共选修课由教务部统一退选,非跨校区的公共选修课和线上公共选修课不予退选,如确因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退选申请。
(2)专业选修课:转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如需退课或重新选课,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办理。
选修课咨询方式: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电话:020-39352089
3. 体育课:学生本人联系转入班级体育课任课老师办理选课。
三、成绩认定
转专业学生到新学院报到后,每学期初根据教务部通知要求,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已修读课程的免修或课程替代,经审核后,已获得的成绩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对成绩认定或课程替代有任何疑问,可咨询转入学院办公室教务老师。
四、放弃转专业资格
1. 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可在转入专业试读,试读期一个月,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转专业,须按要求填写《放弃转专业资格申请书》(见附件),经转出和转入学院统一后可申请回原专业就读。
2. 试读期结束后,转专业学生不能再申请放弃转专业资格。
3. 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再申请转专业。
五、其他事项
1. 学费及住宿费:转专业学生可按原专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也可在开学后由财务调整学费、住宿费后再予以缴纳,学校会对已交学费和住宿费进行核对,多退少补。
2. 住宿安排:跨校区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后由转入学院安排宿舍,非跨校区学生原则上不更换宿舍。具体事宜可联系转入专业的辅导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