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所属系、教研室根据学院有关教材选用、征订管理规定,并按照教学任务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使用教材教师名单应与“教学任务落实(含教学进程编号)”中任课教师名单一致,根据“广东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药【2009】144号”规定,任课教师同一课程,同一版本的教材, 3年内不得重复领取。经审核教师用书超出部分由二级教学单位承担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研室参照教材出版等相关信息,选用教材并填写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科网页下载区下载),同时提交电子版;新选用教材须提交《必修课程教材适用性的分析报告》;选用新编的自编讲义,须按规定提出编写申请,并提交符合印刷格式的电子版本。
2.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按照教材管理规定教材优选原则,把好教材选用质量关,并统计汇总本单位的优秀教材选用率。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教材选用:①未经学校批准、由我院教师主编的各种书籍、著作等;②涉及盗版、侵权行为的自编讲义。
4.教材征订计划和《必修课程教材适用性的分析报告》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年6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同时发送到E-mail:gyjiaocaike@126.com。
教务处
2015年6月11日
20150611jczd.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