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历年成绩核查及毕业前补考成绩移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7 点击数:

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

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期间,请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生历年成绩核查

1、通知毕业班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核查历年的成绩。

2、对2016届毕业生的历年成绩进行核查。

3、核查时间:4月29日至5月27日

4、具体成绩核查内容

【1】必修课、限选课历年成绩

(1)期末考试成绩(成绩、绩点是否准确)

(2)缓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3)补修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4)补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5)毕业前补考成绩(成绩按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6)学年重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7)延长学习年限成绩(成绩按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8)延期毕业成绩(成绩取最高一次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2】公选课获得学分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务处下发了《关于从2008级开始执行<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 要求每个2008级及以后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公共艺术类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学校已开出公共艺术类限定性选修课(限定性公共艺术类)七门:《大学生书法技能》、《美术鉴赏》、《摄影鉴赏》、《舞蹈鉴赏》、《音乐鉴赏》、《戏剧鉴赏》和《影视鉴赏》。

5、请务必认真、仔细核查校对,如学生在核查过程中有疑问,请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因成绩核查工作量繁重,请各学院和中山校区办教务科务必认真、仔细核查校对,并将不能正常录入系统的毕业生历年必修课、限选课成绩按照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格式(见附件)录入,于5月26日前报教务科,统一导入教学管理系统。

二、毕业前补考成绩移交安排

1、成绩移交时间: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15

2、成绩移交地点:B1-206教室。

3、成绩交接内容:

(1)毕业前补考成绩

(2)毕业生历年需要处理的成绩

4、请各教学单位、中山教务科负责成绩管理工作的教学秘书提前做好各班级毕业前补考成绩单的汇总、整理工作,并准备成绩交接签收表(一式三份),依时参会。

附件:毕业审核成绩导入格式(含毕业前补考成绩导入)

undefined成绩录入格式.xls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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