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考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广东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请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试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落实考试具体措施,强化监考人员责任意识
1.各教学单位应召开系(教研室)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等。
2.组织监考人员学习《广东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广东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须知》和《考场规则》,对学生考试违规要敢抓敢管。
因大部分任课教师均使用多媒体设备(电脑)组织教学,请各教学单位提醒各任课教师,提高保密意识,切勿将重要文件资料(如试题、答案等)储存在上课的U盘,以防止发生试题泄漏等现象;请各系/教研室主任务必认真审核试卷,注意A卷与B卷试题,以及试题与以往考题的重复率问题。
二、做好学生备考工作,严肃考试纪律
1.各学院应组织各班级辅导员学习考试管理制度,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要求辅导员在所管理班级参加考试时到场巡视。
2.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明确考试目的、要求和纪律,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为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学校严格执行《广东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广东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并将处分结果记入其个人学籍档案和学生档案。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