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假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9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假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4月3号(星期一)的课;4月2日是周日,正常休息,4月3日(星期一)补休,4月4日(星期二)是清明节放假。

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全天停课,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白天的课程,原安排于4月1日(星期六)和4月3日(星期一)晚上的课程,教务处不做统一补课安排,请主讲教师与学生协商安排。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和中山校区2017年“清明节”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教务处将对2017年“清明节”节放假前后的教学情况(包括调停课等)进行检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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