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馆)和相关部门:
根据《广东药学院教学工作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广药[2008]203号),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在各校区继续实行二级排课管理。在各教学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顺利完成,课程表已挂网,纸质版随后下发。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教学进程》编写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填写等工作,现将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一)工作要求
1、各系(教研室)根据下达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含教学进程编号)(附件1)”,填写“主讲、任课教师”、“实验教师”及相应“教师编号”,以及“教授(副教授)姓名”、“教授(副教授)授课学时数”等信息,由各学院收集、汇总,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电子版交教务科;
2、由各学院收集、汇总“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录入正方教学管理系统。
(二)相关说明
根据我校《广东药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广药[2009]138号)和《广东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定》(广药[2009]139号)以及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等实际情况,
1、主讲教师:为该班级课程的教学负责人;一般须讲授该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录入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2、任课教师(不包含主讲教师):所有任课教师均要录入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3、实验教师:为保证实验课教学质量,一个自然班的实验课程(包括上机实验)必须安排两位实验老师带教,所有实验教师均要录入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4、为配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学院务必加强教授、副教授授课管理:
(1)要求所有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并按要求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含教学进程编号)中的相关内容及教学进程,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2)要求各系(教研室)安排一名或以上教授为每个专业一、二年级讲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二、编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
(一)请各主讲教师按照《教学任务落实和教学进程编写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编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中各课程《教学进程》;
(二)《教学进程》“周次”编写补充说明
1、除课程表有特别标注外,理论课一般从第1周开始,安排的周次必须连续;实验课由系(教研室)安排,但对第1周有实验课的课程,主讲教师需提前通知学生。
2、如遇节假日,能顺延的课程必须顺延安排。
3、留意全校各班级《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的上课周次安排。
(三)《教学进程》归档要求:
1、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系(教研室)存档;一份教学部门存档,并于每学年结束后按规定移交学校档案室永久保存;
2、电子版,按《教学进程》电子版汇总要求(分校区,文件名为“教学进程编号”),由系(教研室)交各教学部门汇总;
3、《教学进程》中的编号必须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含教学进程编号)表格中的编号保持一致,以便于准确查找。
(四)请各教学部门于2017年7月7日前,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电子版汇总后发教务处教务科(381423759@qq.com),挂网;
三、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
请各教学部门按照系(教研室)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并于2017年7月7日前汇总至教务处教务科。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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