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所属学院:
电子图像是学历证书的必要组成部分,将上传至教育部学生信息平台,作为查验学历的主要依据。根据《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使电子注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84号),自2011年起,在学生信息平台无照片的学历信息,将不予公开发布。现将注意事项列举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1.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在规定的拍摄时间(见附件1: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内按时参加图象拍摄,并亲自到场组织拍摄工作。
2.相片采集工本费15元/毕业生,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班长做好收费的工作,班长于拍摄当天把本班的工本费交给拍摄组人员。
3.毕业生拍摄时要穿有领上衣,必须以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摄。
4.凡迟到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统一拍摄,可自行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散拍(见附件2)。
5.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前往拍摄地点,拍摄前先到工作人员处凭身份证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是否一致,并签名明确人,有误者在更改项目栏填写正确的信息,核实签到后按签到的拍摄序号到拍摄人员处刷身份证再拍摄。
教务处
2017-09-29
附件1: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毕业生电子图像散拍通知毕业生电子图像散拍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