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有关精神,为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教育厅起草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于1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给教务处。
联系人:谢媛 电话:39352032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2月6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