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5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药大201972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各学院在627日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工作方案应做到公平、公正、严谨、合理、明确、细致,能为学生提供清晰指引;

2.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3. 7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附上打印盖章的成绩单和其他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接受咨询并受理学生的转出申请;

4. 7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汇总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教务处;

5. 715日前,各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计划完成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6.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公布;

7. 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下学期初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

8. 各学院对转入学生已修读的课程进行认定,并安排相关课程的补修,填写《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安排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交教务处。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转专业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研读《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广药大201972号文),结合往年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学院2019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2. 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在转专业方面的问题,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的情况、课程补修等各方面的咨询。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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