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药大〔2019〕72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各学院在6月27日前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工作方案应做到公平、公正、严谨、合理、明确、细致,能为学生提供清晰指引;
2.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3. 7月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附上打印盖章的成绩单和其他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接受咨询并受理学生的转出申请;
4. 7月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汇总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教务处;
5. 7月15日前,各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计划完成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6. 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公布;
7. 转专业学生本学期继续在原专业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下学期初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
8. 各学院对转入学生已修读的课程进行认定,并安排相关课程的补修,填写《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安排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交教务处。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转专业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研读《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广药大〔2019〕72号文),结合往年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学院2019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2. 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在转专业方面的问题,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的情况、课程补修等各方面的咨询。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