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学年重考命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19年学年重考拟安排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12周开始进行(具体时间以稍后挂出的2019年学年重考安排表为准),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19年学年重考学生名单》(见附件)通知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并将合格试卷及试卷审批表于111日前教务处试卷印刷室付印。

学年重考出题要求:

1、同一课程名称,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2、试卷不需要AB卷;广州校区和中山校区使用同一份试题的,需各提交一份试卷原卷。

3、广州校区、云浮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试卷印刷室中山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和中山校区试卷印刷室均可

4、实践类课程如不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需将考核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20191018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