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6 点击数:

临床医学院、健康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注:以2017年通知为依据,2017年后省学位办不再下发新通知)和《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为确保我校2020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论证和备案工作顺利开展,保证2020届毕业生顺利授予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备案的专业

2020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必须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具体如下:

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代码:101001

健康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 (专业代码:120410T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提交材料

1.各专业所在学院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各项条件进行论证,填报《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附件3)

2.各专业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2020316日前,相关学院各组织5-7位校内外具有正高职称同行专家(至少有1名管理专家,本校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论证,并将论证专家名单和论证时间、方式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安排论证。论证结束后将《简况表》定稿及专家评审意见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南楼314室)。

省学位办将对学校新增学士学生授权专业论证工作进行抽查,未按照要求进行论证的新增专业,将不予备案。

(二)学校评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203月召开会议,听取专业所在学院的汇报,并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表决。

(三)提交材料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将于20204月底前将审核结果及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教 务 处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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