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重考命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21届毕业生重考从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稍后通知的《2021届毕业生重考安排表为准)。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1届毕业生重考名单》通知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并将合格试卷及审批表于4月22日前交试卷印刷室付印。毕业生重考出题、交卷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2.试卷不需要区分A、B

   3.广州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印刷室;中山校区的试卷中山校区印刷室。如不同校区的考试使用同一请在交试卷原件时注明。

    4.实践类课程如不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需将考核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20214月16


   附:《2021届毕业生重考名单》(名单不挂网,请教学秘书登录OA工作沟通或QQ教学工作群下载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