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届毕业生重考从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以稍后通知的《2021届毕业生重考安排表》为准)。请各教学单位根据《2021届毕业生重考名单》通知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并将合格的试卷及审批表于4月22日前交试卷印刷室付印。毕业生重考出题、交卷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不同,命题不能相同。
2.试卷不需要区分A、B卷。
3.广州校区的试卷交大学城校区印刷室;中山校区的试卷中山校区印刷室。如不同校区的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请在交试卷原件时注明。
4.实践类课程如不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需将考核方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教 务 处
2021年4月16日
附:《2021届毕业生重考名单》(名单不挂网,请教学秘书登录OA工作沟通或QQ教学工作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