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
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必须完成的课程性质和学分要求,逐一核查各类课程的执行情况。
二、审核各类课程修读情况
1、通知2021届毕业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核查历年的成绩。
2、具体课程成绩核查内容:
(1)必修课、选修课历年成绩。
(2)公共选修课学分需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其中公共艺术类课程需取得2学分,就业创业类课程需取得2学分。
(3)核查时间:5月13日至5月16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认真、仔细核查校对,未能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生不具有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将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必修课、选修课有疑问请联系谢媛老师,联系方式:020-39352032。公共选修课有疑问请联系张珍老师,联系方式:020-39352089。
教 务 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