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11-08 点击数:
各学院(书院)、教学单位:
2021年学年重考从11月17日晚开始,具体安排见《2021年学年重考安排表》(附件),请相关单位通知好学生考试事宜,并于11月11日前报监考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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