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切实做好下学期各校区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任务落实和录入
1.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对照培养方案及教学执行计划,认真核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教本科生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附件1)和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sys.gdpu.edu.cn)中教学任务信息,确保专业选修课信息准确。
2.各教学单位(部门)如对前期应开但因故未开的课程需要在下学期开出,或对当学期是否开课、开课时间、选课学生人数等有特殊要求的,需填写本科生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变更审批表(附件2),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
3.在任务落实和排课时应合理安排教学班人数,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一般不低于32人,不超过128人。确因课程面向专业的学生数低于32人的,可适当放宽教学班最低人数要求。对含有实验的课程,同时应注意合理安排实验教学班,以利于教学,也避免造成学生无法选课。
4.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参考附件1信息,组织、指导各系(教研室)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教学任务的落实录入工作(上课时间和地点暂时不排,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请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各教学单位(部门)教学秘书严格把关任务落实情况。
注意:因目前必修课排课尚在进行中,为不影响必修课排课和学生选课工作,在任务落实时“不排课标记”请选择“不排课”,“是否选课”请选择“是”。
5.为确保学生正常选课,请各教学单位(部门)于2022年12月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的落实、录入等工作(教务管理系统专业选修课任务落实流程参考附件3)。
二、选课和开课要求
1.学生须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够所需学分。
2.专业选修课开班最低人数要求不低于32人,确因课程面向专业的学生数低于32人而达不到开班最低人数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开班最低人数要求,但原则上不低于当学期允许选修专业的学生数的三分之二。选课人数达不到开班最低人数要求的,该教学班不予开班。特殊情况确有开班必要的,由开课部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予开班。
3.选课一般分两个阶段:初选和补(改)选。选课具体安排和要求按学校有关选课通知进行。初选阶段结束后,学生如遇所选课程停开的,可在补(改)选阶段及时补(改)选其他课程。
4.各教学单位(部门)落实完专业选修课程后,教务处、中山校区办教务科、云浮校区办将根据落实情况协助各学院进行排课工作准备和安排。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相关校区负责人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学城校区(大学城、赤岗):齐亚峰020-39352089
中山校区:陈惠谊 0760-88207993
云浮校区:赵竹君 0766-8286384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教本科生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
2.本科生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变更审批表
3.教务管理系统专业选修课任务落实流程
教务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