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转专业、留级、学籍异动学生补修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4号):“学生留级后的课程修读:1. 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免修,学分予以承认;2.所有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必须修读;3. 留级后因人才培养方案改变新增的课程必须修读;4.第六学期未通过的课程可参加学期初补考,补考仍然未通 过的课程可在留级学年重新修读;5. 留级学年不予提前修读其他课程;6. 留级学年期末考核通过的课程,按总评成绩计算绩点。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药大【2019】72号)和《留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补修指引》: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转入前已修读过并取得学分的同类课程,课程学分差异1分及以上需补修,1分以下可免修。除学院根据各专业修读情况另有要求外,其他转专业学生必修课补修门数超过30%(含30%)的需从一年级读起。

现对本学期转专业、留级、学籍异动学生补修课程的具体安排进行汇总(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的上课考勤、作业批改以及课程考核等教学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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