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03-3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广药大办〔2023〕2号),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现将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前后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原安排于4月4日(星期二)白天的课程照常,晚上的课程停课;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通知安排上课,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二、放假期间停上的课程,请主讲教师与学生协商补课,确保完成正常教学任务。
教务处将对2023年清明节放假前后的教学情况(包括调停课等)进行全面检查。
教务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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