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药大〔2019〕72号)要求,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转专业工作方案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生申请
1. 请通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1)和《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2),详细了解申请转入专业的转入条件,特别是各专业对于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合理选择转入专业。
2.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附打印盖章的成绩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说明:平均学分绩点以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纸质版成绩单为准。2022级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依据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提出申请;2021级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依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至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共三个学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提出申请。
二、做好转专业咨询、资格初审、录取等相关工作
1. 做好学生转专业咨询与指导工作。
2. 各转出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三天,6月15日前汇总学生申请表、纸质版成绩单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32)。
3. 各转入学院按文件要求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方案.pdf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pdf
附件4: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xls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