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4号)《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5号)《广东药科大学普通本科选修课管理办法》(广药大〔2023〕75号)的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范围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2-2023学年第学期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限定性选修和非限定性选修)和实践课学期初补考不及格,缓考不及格期末考试无故旷考,取消考试资格以及考试违规课程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后仍未通过的课程。

二、课程重修方式

重修课程的考核原则上安排与跟班修读的班级同时进行。

三、课程重修报名

1.报名时间:921日上午9:00-926日下午3:00

2.报名步骤:学生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跟班重修(报名)—>选课。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作修改。

四、课程重修注意事项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生可在对应的学期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报名重修,同一门课程允许重修不超过 2 次2次重修后仍有未通过的课程,学生应选择延长学习年限或结业

2.跟班修读的重修课程考核与当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正常修读的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时,学生应申请重修课程缓考,重修缓考与学期初补考同时进行。

3.重修课程不设补考。重修(含重修缓考)成绩按卷面实际得分记载,但及格以上的课程成绩均按 60 分计算绩点。

4.专业选修课 (非限定性选修)学期初补考不及格,可重选该门课程(按重修处理),也可修读其他课程(按第一次正常修读处理)。

教务

2023年918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020-39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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