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延长学习年限与延期毕业学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各学院、部(馆):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校给予安排课程重修。延期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重新跟班修读并参加期末考核。为保证2023届延长学习年限与延期毕业学生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共119人,除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外全部采取“个别辅导”形式修读,学时为15学时。

(一)学生所属学院根据“2023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附件1)通知学生于1010日前与任课老师联系,确定任课时间与地点逾期不联系的按旷课处理

(二)课程所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定期的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教学活动,完成课程的辅导任务后进行考核2023年11月30日前须完成成绩录入(毕业实习(论文)除外)

二.2023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共9人,学生跟班重修并参加期末考核。

(一)学生所属学院根据2023届延期毕业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附件2)通知学生上课.

(二)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根据2023届延期毕业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附件2)通知任课教师查阅学生信息期末考核结束后任课老师在教务系统直接录入成绩。


附件:

1.2023届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

2.2023届延期毕业学生课程安排汇总表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39352032)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