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和留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药大202274号文)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和留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所有学生

二、学分统计范围

学业预警自学生入学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

留级:学生自第一至五学期(含第五学期)的所有课程。

三、学业预警类别

(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学业黄色预警

学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或学生累计未获得学分达到所修学分25%。

(二)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学业红色预警

学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8门;或学生累计未获得学分达到所修学分40%;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0。

四、留级标准

学生在第一至五学期(含第五学期)累计获得学分未达到所修学分50%(含公共选修课),给予留级处理。

未达到留级标准,但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学生,可在第五学期自愿申请留级。

五、工作程序

(一)请各学院对照学业预警的标准,使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功能,统计出达到学业预警标准的学生名单,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汇总表》(附件1)于4月30日前交教务部。

(二)请各学院对照留级的标准,统计本年度留级学生名单,填写《2024年留级学生汇总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交教务部。

(三)各学院应建立学业预警机制,成立学业预警援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学院被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1.安排专人对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警示谈话,提示学生面临的学习危机,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选课、学习计划,谈话内容记入《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

2.发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学生联)》(附件4)给学生签名并保留回执;对于学业红色预警的学生,还需书面告知家长学生面临的学业困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附件5)由家长签名确认并寄回回执,回执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3.对于达到留级标准的学生,学院除给予学业预警之外,应发放《留级通知书》(附件6)给留级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收到《留级通知书》后,填写送达回执并签名,回执由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

学院须及时总结学业预警经验,于6月15日前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总结报教务部,教务部将对各学院学业预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学业预警记录不完整、帮扶措施不到位、预警效果不理想的学院给予指正。

六、其他事宜

留级学生的学籍处理和课程修读,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行。


学生学业预警和留级处理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成绩统计审核和受学业预警及留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工作,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沟通并按要求发放书面告知书,以保证学业预警和留级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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