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4-06-17 点击数:

考试是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加强考试监控,严肃考纪考风,以考风促学风,建设优良学风,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考试时间

1.集中考试时间

本学期集中考试从19周周三(202473日)开始到20周周二(202479日)结束,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15-16:15,具体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学期集中考试安排表》(附件1)。

2.分散考试时间

18周之前结束的课程,原则上19周前结束考试;18周结束的课程,可安排在19周、20周该课程班级无集中考的时间进行考试。

二、学校领导指导和监督全校考试

1.集中考试期间,每天一位校领导值班,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分管教学副校长集中考首日上午8:45到考务室集中巡考。

三、学校教学督导组监督考试秩序

1.监督考试的组织、实施过程,及时反馈检查情况,为提高考试管理质量,严肃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提供建议。

2.集中考首日上午8:45到考务室集中巡考。

四、学院做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场巡视

1.召开学院期末考试工作会议,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辅导员在所带班级考试时到考场巡考。

2.召开学生期末考试考前动员会,明确考试的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3.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集中考首日上午8:45到考务室集中巡考。

五、系(教研室)落实集中考试监考人员,规范考试命题及实施

1.根据集中考试时间安排,统筹足够的监考人员,于620日前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第学期集中考试监考人员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学籍考务科。

2.召开系(教研室)会议,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附件3第五章要求,规范考试命题及实施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复习、答疑、制定考试方案、命题、审批、监考、评卷(试卷复查)、成绩分析及试卷归档等工作。

3.任课教师增强保密意识,切勿将重要文件资料(如试题、答案等)储存在上课用的U盘里,切勿将试题答案附在试题后,以防止发生试题、答案泄漏的现象;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务必认真审核试卷,并注意A卷与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

4.任课教师于考试前20个工作日完成线上送印试卷及审批或者将纸质版试卷试卷审批条送各校区试卷印刷室印制试卷

六、监考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监考过程

1.认真学习《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4和《监考须知》等规定。

2.应于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前到达考场并进行清场:要求考生将所有书籍物件集中放置,检查场内有无预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资料。

3.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注意考生动态,不得看书、阅报、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4.对考试违规学生敢管严抓。如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做好现场取证,填写《考生违规记录表》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名,考生确认签名。监考人员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考生违规记录连同作弊材料报教务或校区教务科。

七、学生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1.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考场,作旷考处理。

2.试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发放。学生只能携带笔、橡皮擦等文具和教师允许携带的耳机、计算器等考试工具入场。严禁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及未经教师同意擅自携带的计算器之类物品,一旦发现使用上述物品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3.考试中途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不得复入考场。

4.当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所有考生应停止答卷,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静候监考人员收取考卷(连同草稿纸)、点清份数后,方可离场。

5.学生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24〕15 号)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存储、发送、接收以及上网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作弊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十一条第一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三条“因考试违规受到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者,不得授予学位

八、各校区/校园集中考试考务室

1.大学城校园教学楼B1-210

2.赤岗校园公卫楼319

3.中山校区教学楼1107

4.云浮校区教学楼207

、各校区集中考试考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考务人员:郑研,联系电话:13632386603

2.中山校区考务人员:陈惠谊,联系电话:18988581930

3.云浮校区考务人员:黄贵明,联系电话:15218873550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24617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