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山校区办教务科、云浮校区办教务科:
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严谨、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核查工作安排
(一)学生自查要求
各学院及时通知毕业班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全面核查历年的成绩。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修读情况,确认是否已否获得毕业所需学分;
2.存在学籍异动(包括留级、转专业及休复学)或者有海外交换生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需仔细核对是否存在需要互换的课程和学分;
3.各类成绩准确性核查:
l 期末考试成绩(成绩、绩点是否准确)
l 缓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l 补修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l 补考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l 重修考试成绩(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二)学院自审工作
各学院教学秘书需依据《毕业审核工作系统操作指引》(附件2),通过教务系统对全体2025届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学籍异动学生(留级、转专业、休复学)、延长学习年限及延期毕业学生的成绩情况。3、核查时间:4月21日至5月10日
(三)时间安排
成绩核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5月10日。请2025届毕业生参照《2025届毕业生手册》(附件1),认真细致开展成绩核对工作。核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学生可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若遇问题,可向教务部、中山校区办教务科、云浮校区办教务科咨询。
(四)特殊情况说明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成绩核查(成绩按实际总评记载,绩点按60分计算)。
2.延期毕业学生成绩核查(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绩点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毕业审核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式
2025年毕业审核工作全部在教务系统完成。
(二)毕业审核工作时间节点
1. 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毕业班重修考试成绩录入;
2. 2025年5月23日前:完成毕业班期末成绩(含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3. 2025年5月26日前:
l 符合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l 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需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结业换证申请,逾期未申请者,按直接结业处理;
l 达到毕业要求但绩点不足1.80者,可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4. 2025年6月2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的学生,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下达书面通知书。同时,学院教学秘书将毕业审核结果报送教务部复核;
5. 2025年6月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学士学位申请进行审议,形成是否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并提交教务部。
附件:
1.2025届毕业生手册
2.毕业审核工作系统操作指引
教务部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