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加强考试监控,严肃考纪考风,以考风促学风,建设优良学风,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集中考试时间、地点
本学期集中考试从18周周三(2026年7月1日)开始至19周周二(2026年7月7日)结束,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集中考试安排表》(附件1)。考试时间段安排如下:
(1)第一场:上午 9 :00-11:00;
(2)第二场:下午14:15-16:15。
2.分散考试时间、地点
任课教师合理安排分散考试的时间,17周之前结束的课程,原则上17周前结束考试;17周结束的课程,可安排在18周、19周该课程班级无集中考试的时间进行考试;登录教务系统申请考试地点,并提前向学生(包括跟班重修的学生)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学校领导指导和监督全校考试
1.集中考试期间,每天一位校领导值班,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分管教学副校长2026年7月1日上午8:45到考务室带队集中巡考。
三、学校教学督导组监督考试秩序
1.学校督导组负责监督考试的组织、实施过程,重点核查考场秩序、监考履职、试卷管理、考场纪律执行等情况并及时反馈,为提高考试管理质量,严肃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提供建议。
2.学校督导组成员于2026年7月1日上午8:45到考务室集中巡考。
四、学院做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场巡视
1.各学院召开学院期末考试工作会议,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辅导员在所带班级考试时到考场巡考。
2.重点关注跟班重修、缓考、复学、留级、学业预警学生,提醒学生留意考试时间和地点,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3.召开学生期末考试考前动员会,明确考试的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同步做好考生心理疏导,鼓励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3.学院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于2026年7月1日上午8:45到考务室集中巡考。
五、系(教研室)落实集中考试监考人员,规范考试命题及实施
1.系(教研室)根据集中考试时间安排,统筹足够的监考人员,于2026年6月18日前汇总填写《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集中考试监考人员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部学籍考务科。
2.召开系(教研室)会议,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广东药科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要求与试题管理,规范考试命题及实施的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复习、答疑、制定考试方案、命题、审批、监考、评卷(试卷复查)、成绩分析及试卷归档等工作。
3.任课教师于考试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送印试卷及审批。各系(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务必认真审核试卷,注意A卷与B卷命题标准、难度、题型保持一致,重复率不得超过20%。
4.任课教师增强保密意识,切勿将重要文件资料(如试题、答案等)储存在上课用的U盘里,切勿将试题答案附在试题后,以防止发生试题、答案泄漏的现象。
六、监考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监考过程
1.监考人员认真学习《监考须知》《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
2.应于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前到达考场并进行清场:要求考生将所有书籍物件集中放置,检查场内有无预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资料。监考人员原则上不得私自顶岗、换岗;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学院报备,由学院内统筹调换;迟到或无故缺席监考的,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注意考生动态,不得看书、阅报、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4.对考试违规学生敢管严抓。如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做好现场取证,填写《学生考试违规记录表》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名,考生确认签名。监考人员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考生违规记录连同作弊材料报教务部或校区办教务科。
七、学生做好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1.已报名跨校区重修的学生可申请重修课程缓考,下学期开学初在本校区参加考试。
2.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同学,原则上不要申请缓考,否则会导致成绩在推免资格审核前无法录入,直接影响推免资格。
3.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作旷考处理。
4.试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发放。学生只能携带笔、橡皮擦等文具和教师允许携带的耳机、计算器等考试工具入场。严禁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及未经教师同意擅自携带的计算器之类物品,一旦发现使用上述物品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5.考试中途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不得复入考场。
6.当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所有考生应停止答卷,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静候监考人员收取考卷(连同草稿纸)、点清份数后,方可离场。
7.学生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存储、发送、接收以及上网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作弊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十一条第一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八、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下午17:00;
2.注意事项:请任课教师认真阅读《广东药科大学成绩录入及报送流程》(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本学期的成绩录入及打印工作,如在此期间多次要求更改成绩,教务部将予以通报;未能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的,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校区/校园集中考试考务室
1.大学城校园教学楼B1-210
2.赤岗校园公卫楼319
3.宝岗校园礼堂7#201
4.中山校区教学楼1107
5.云浮校区教学楼207
十、各校区集中考试考务人员及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考务人员:郑 研,联系电话:13632386603
2.中山校区考务人员:陈惠谊,联系电话:18988581930
3.云浮校区考务人员:黄贵明,联系电话:15218873550
教务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