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广东药科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药大〔2025〕64 号)规定,经广东药科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江宗达等50位学生理学学士学位,李延锦等29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韦晓枫等19位学生医学学士学位,李伟杰等18位学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晏亦凡等2位学生经济学学士学位,吴家美等3位学生文学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时间为2026年7月7日。现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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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32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