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材选用,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材管理规定,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正确导向原则。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思想认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杜绝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材进入课堂。
(二)统一性原则。原则上每门课程都须明确选用教材。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三)适用性原则。教材选用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科发展与课程建设需要,以教学任务和教学大纲为依据,选用相适应的教材。
(四)优秀性原则。优先选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教材选用范围中有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者,必须选用该重点教材(附件1、2)。同一级别教材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者,3年内优先使用,由我校教师担任副主编或参编者,2年内优先使用。
(五)先进性原则。结合学科、专业调整和该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及时更新选用的教材版本,使教材在内容上始终保持先进性。优先选用3年内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10年前出版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流程
(一)讨论选用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要,按照上述教材选用原则,主讲教师在同类教材中择优推荐课程教材,开课的系(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选用的教材。
(二)填报审核
本次教材选用流程在教务系统进行,教材的选用必须在教学任务落实后才能填报。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前,各系(教研室)先行集体讨论确定选用的教材,教学任务落实后即可登陆教务系统填报。
教材选用审批流程为:主讲教师填报教材→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学院教学秘书核对→学院书记审批→教务处审批。
具体要求和操作请参照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选用新教材,须按规定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材适用性分析报告》(附件4);选用新编的自编讲义,另需填写《自编讲义编写申请表》(附件5)。《广东药科大学教材适用性分析报告》《自编讲义编写申请表》经各相关教学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2月22日前交到教务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到65206519@qq.com。
(二)新选用自编讲义者,请务必提交符合印刷格式的电子版本讲义PDF版。
(三)教材选用的全部流程须在2021年12月22日之前完成。流程内各步骤的时间节点设定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请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教材选用。
(五)若教材库未收录的教材,可填写《教材库未录入教材详情表》(附件6),发送至65206519@qq.com或QQ 65206519,可在教材库录入后再选用教材。
(六)专业选修课的教材选用原则及流程与必修课相同,请于本次一同选用。
联系人:咸庆飞 联系电话:39352089
材料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312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