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材选用,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见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广药大〔202232号)(见附件2)等相关规定,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教材选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同一级别教材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者,3年内优先使用;由本校教师担任副主编或参编者,2年内优先使用。

(三)正确导向。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思想认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杜绝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材进入课堂。教材选用范围中有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者,必须选用该重点教材,相关目录详见附件3

(四)适用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合理规范。理论课、实验课必须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教材选用经审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原则上不得选用10年前出版的教材。

(六)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教材选用流程

(一)教材选用工作程序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工作程序如下:

1.教师推荐。主讲教师根据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提出教材选用建议,向系(教研室)提出选用申请。

2.系(教研室)初审。系(教研室)对教材的意识形态和学术水平进行初审。

3.学院(部)审核。学院(部)教材选用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核所有选用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教材选用,形成教材选用清单,并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4.学校审批。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教材选用清单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批并备案。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二)系统填报

请学院(部)务必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教材选用清单(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教材选用系统审批流程为:主讲教师填报教材→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学院教学秘书核查→学院书记审批→教务部审批。具体要求和操作请参照附件4

三、注意事项

(一)选用新教材或新自编讲义,须按规定填写《广东药科大学教材(自编讲义)适用性分析报告》(附件5);经学院(部)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2373日前交到教务部,PDF电子版同时发送到65206519@qq.com。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拟于7月初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核。

(二)新选用自编讲义者,请务必提交符合印刷格式的电子版本讲义PDF版。

(三)教材选用的全部流程须在202373日前完成。流程内各步骤的时间节点设定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教材库未收录的教材,可填写《教材库未录入教材详情表》(附件6),发送至65206519@qq.com,教材库录入后再选用教材。

(五)专业选修课的教材选用原则及流程与必修课相同,请于本次一同选用。

(六)请提交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

联系人:咸老师 联系电话:39352089

材料报送地址:大学城校园行政南楼312

教务部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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