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12 点击数:

广药大教﹝2016﹞11号

关于下达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72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现拟下达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经费。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教学改革,确保培育成效。

附件: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费安排明细表

教 务 处

2016年9月12日

undefined广药大教【2016】11号-关于下达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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