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5 点击数: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讲教师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申报程序

1、主讲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1式2份),连同主讲(任课)教师简介、教学大纲(1式2份)交所在单位教学秘书(1月3日前);

2、各教学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月3日前);

3、教务处组织主讲教师试讲,校内专家现场评审。(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4、教务处公布评审结果(1月中旬)。

三、申报课程范围

主讲教师围绕学校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定位,从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角度出发,结合自身优势,拟定课程名称,申报课程类别主要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公共艺术类、创新创业类。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352034,联系人:黄晓媚。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大纲.docx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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