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按照《广东药学院关于下达2014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要求,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25号)、《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以及《广东药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药〔2014〕18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签订人才培养类项目建设合同(具体项目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书填写说明》指引(附件3)完成项目合同书(附件2),并附上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一式4份,双面打印。各二级学院参考《合同书填写说明》对合同书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加盖公章,于6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合同书电子版发到 jwcjyk@163.com。
附件:
1、
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人才培养类项目合同书填写说明.doc
2、
2014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资金明细表-归口教务处.xls
3、
广东药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合同书(人才培养类).doc
教 务 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