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药学院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规定》广药教【2006】33号文,教务处现开展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见附件1)
(一)结题材料要求
1、改革实践类项目应有论文或详细的研究报告。
论文若已经发表,则附复印件;论文若已经录用,应附录用通知书及原稿。论文内容应与立项题目相一致。论文发表时间早于课题立项时间的不能算作支撑材料。研究报告不宜过于简单,对改革实践的措施及成效要有详细的总结。
2、软件开发类项目要有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的安装文件和源文件刻录成光盘提交。
3、教学网站类项目要把网站内容刻录成光盘提交。
4、项目的进程汇报表(见附件2,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者无需重复提交)和结题报告表(见附件3)要齐全,二级学院应严把结题材料的送审第一关,确保材料的签字、盖章、日期准确。对于日期不符、无盖章、无签字的一律不予结题。
(二)材料上交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广东药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报告表》,并将报告表(一式两份)及其他结题材料送交所属部门,各部门应及时对结题课题进行审核,并形成课题评价意见。各有关单位将本部门的结题资料收集整理,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结题资料。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结题验收严格按照立项时申报书中填报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
2、不提交结题材料或结题验收未通过,将影响项目负责人以后的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和立项。
3、延期1年的项目本次仍未通过结题验收,将终止项目,剩余经费由学校回收,影响项目负责人以后的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和立项。
二、由二级单位组织,统一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联系电话:39352089,联系人:梁渝佳

附件1:

undefined2013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一览表.xls

附件2:

undefined广东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进程汇报表.doc

附件3:

undefined广东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教务处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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