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9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2014年以来获得我校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且满足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2),可参与2019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评审。已获得过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除外。

参与评审的项目请2019年5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材料包括: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1式1份,模板见附件3):

《申请书》一律用A4纸,竖装,按照表式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申请书》中有关内容除签名外,均应为打印稿,不得以剪贴代填。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如有关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但纸张大小等应与原表完全相同。

2.成果总结报告(1式1份,字数不超过5000个汉字,模板见附件4);

3.附件材料(1份,如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教材1套):相关附件(如总结或论文等佐证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不必要的材料,不应作为附件或装入材料袋;

4.如提供录像材料的,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a.提供光盘,视频为MP4格式;

b.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

c.在制作技术上,要求图像清晰,视频信号稳定,可拖拉,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d.教学成果如为教材不必提供录像材料。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414993635@qq.com(每个项目的附件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件,其他材料为word和MP4文件)。

所有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附件:

1. 

undefined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undefined粤教人函62号附件3.doc

3. 

undefined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docx

4. 

undefined总结报告模版.doc

教务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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