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广东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暨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62号)要求,决定开展第十二次广东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暨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的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总结教学改革成果,加快培养以维护健康、呵护生命为已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带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评审原则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教师终身从教的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原则。


三、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范围涵盖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2.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3.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4.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杜绝与项目无关人员的“搭车”“搭载”现象;

3.各单位应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结合自身人才培养优势与特色,重点对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机制建设、专业内涵建设等领域进行梳理和凝练,至少申报1项前期基础好、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性强的综合性教学成果。

4.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不限。

5.同等条件下,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予以倾斜;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6.每位教师作为第1完成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非第1完成人参与项目数不超过1个。每位教师作为非第1完成人同时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含2个);

7.已获得过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届教学成果奖。

五、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同时,评审结果作为遴选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的依据。


六、材料要求及评审程序

1.由各单位组织资格审查,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只接收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的申请。材料包括:

(1)成果推荐项目汇总表(盖单位公章,1式1份);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1式1份):

《申请书》一律用A4纸,竖装,按照表式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4号字;《申请书》中有关内容除签名外,均应为打印稿,不得以剪贴代填。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如有关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但纸张大小等应与原表完全相同。

(3)成果总结报告(1式1份,限5000字内);

(4)附件材料(1份,如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教材1套):相关附件(如总结或论文等佐证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请书一致。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不必要的材料,不应作为附件或装入材料袋;

(5)如提供录像材料的,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a.提供光盘,视频为MP4格式;

b.片长不超过15分钟(附解说词);

c.在制作技术上,要求图像清晰,视频信号稳定,可拖拉,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d.教学成果如为教材不必提供录像材料。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414993635@qq.com(每个项目的附件材料合并成1个PDF文件,其他材料为word和MP4文件)。

申报项目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须在成果推荐项目汇总表中对所有报送项目进行排序。

所有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2.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工作。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具体负责处理评奖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蔡志奇,潘天玲;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

1. 

undefined成果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2. 

undefined广东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x

3. 

undefined总结报告模版.doc

4. 

undefined省厅申报文件.rar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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