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讲教师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课程相关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工作一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申报程序
1.主讲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1式2份),连同主讲(任课)教师简介、教学大纲(1式2份)交所在单位教学秘书(6月8日前);
2.各教学单位汇总、审核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6月15日前);
3.教务处组织主讲教师试讲和专家评审。(试讲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4.教务处公布结果(6月底)。
三、申报课程范围
公共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清晰的表达能力、批判和思考的能力、公民意识和道德素养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为专业教育奠定基础。
主讲教师应围绕学校办学特色与人才培养定位,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角度出发,结合自身优势,确定申报课程。申报课程版块包括创新创业类、公共艺术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352034,联系人:黄晓媚。
附件:
1.《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教学大纲》模板
教 务 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