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暨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29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1)开展,着力解决教学一线和教学管理中的热点、难点或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综合类和一般类项目均要求以实践型项目为主,纯研究型项目为辅,实践型项目占比不低于70%

二、申报条件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系或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教学一线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三)限制立项情况。主持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质量工程项目中已包含相关教改内容的不得重复申报;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限额:拟立项校级项目40项,择优推荐省级项目16项。一般类教改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二)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各单位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由各单位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9月1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其中推荐申报省级项目须于2020年10月16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潘天玲、蔡志奇 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

1. 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主要选题领域

2. 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3. 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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