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
2. 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 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 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 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于2021年10月29日12:00前将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414993635@qq.com,预期不报送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