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校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

2. 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 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 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 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于2021102912:00前将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414993635@qq.com,预期不报送材料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

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1027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