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等文件要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药大〔202137号)和学校工作部署,劳动教育必修课教学任务由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请各学院制定并提交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开设

1. 2021级及以后的本科专业均须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共计1学分,32学时。

2.《劳动教育》课程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两部分;

3. 理论课共9学时,要求在第2学期开设。实践课共23学时,开课时间安排在1-6学期。

二、课程内容

1.理论课主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讲授习近平新时代劳动价值观、劳动法规与政策教育等内容的理解和认知,强化未来劳动发展趋势分析和劳动伦理责任教育,引导学生爱劳动、会劳动、懂劳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2. 实践课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主要包括引导学生参加各项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性劳动、社会实践劳动、生产劳动实践、专业课程、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调查研究等。

三、其他

请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后,于2022531日前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拨付《劳动教育》课程专项经费。

联系人:黄晓媚,联系电话:39352034


附件:

XX学院《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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