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等文件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成果落实到课程建设上,打造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现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数量、建设要求和经费
(一)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1. 数量
该类别限项申报,拟立项30项。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数量 |
学院名称 |
数量 |
药学院 |
4 |
医药化工学院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2 |
健康学院 |
1 |
临床医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中药学院 |
2 |
临床药学院 |
1 |
医药商学院 |
2 |
中医学院 |
1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3 |
中药资源学院 |
1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体育部 |
1 |
食品科学学院 |
1 |
|
|
合计 |
30 |
2. 建设要求
基于慕课(自建或已获授权)、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含线上和线下各自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安排20%–4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鼓励使用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教学。
(二)线下课程
1. 数量
该类别限项申报,拟立项50项。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
数量 |
学院名称 |
数量 |
药学院 |
6 |
医药化工学院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3 |
健康学院 |
2 |
临床医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中药学院 |
3 |
临床药学院 |
2 |
医药商学院 |
3 |
中医学院 |
2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5 |
中药资源学院 |
2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2 |
体育部 |
2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
|
合计 |
50 |
2. 建设要求
一般由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申报课程应体现出构思新颖、实用高效的教学思路,课程融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有效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具有较高的教学口碑,具有较为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三)社会实践课程
1. 数量
该类别申报数量不限,拟立项5-10项;
2. 建设要求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要求。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了相应学分,并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三类获立项的课程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面向范围
面向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课程基础较好、特色鲜明、质量较高。
(二)基本条件
1.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申报一门课程;
2. 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且2021年9月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3. 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4. 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5. 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6. 申报课程须已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且2021年9月以来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讲授人。
(三)优先条件
1. 注重开展课程思政,在课程内容及讲授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职业操守、历史文化等素养,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的课程,优先予以支持;
2. 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考核方式等进行大胆创新,教学互动良好、学生参与度较高的课程,优先予以支持;
3. 获申报项目相关的省级“质量工程”或教改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四)限项条件
1. 已获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称号的课程本次不得申报;
2. 已获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本次不得申报。
(五)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其中,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须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连续两个学期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改革对象须限制在一个教学班(涉及多个教学班的由课程负责人选择其中一个教学班开展)。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由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遴选,遴选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申报汇总表、公示截图须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书(1式1份)于2022年6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14993635@qq.com,逾期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本次获立项课程将在下一年度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中优先考虑。
工作联系人:蔡志奇、潘天玲,电话:39352035
附件:
1. 申报项目汇总表
2.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书
3. 线下一流课程申报书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