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2019年、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成果。

二、推荐数量

采用限额推荐方式,我校可推荐申报1项。

三、推荐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成果可以在省级获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完善、整合和必要更新,但成果名称、核心内容等不得进行大幅变更;

(五)原则上,推荐成果主持人须与对应省级成果主持人保持一致。其他主要完成人与省级相应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取得原省级成果完成人全体签字同意。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须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生成、打印、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第(二)至(五)项材料应放在自行创建的成果网址下,同时,全部申报材料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附于纸质材料中。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五、其他事宜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学成果完成人于202292717:00前电话联系教务处教研科,确认是否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须于2022108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含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潘天玲,39352035


附件:

1.申报书(样表)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927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