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劳动教育课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挖掘先进典型并推广劳动教育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围绕新时代“以劳育德”,弘扬劳动精神主题,结合各学院开展劳动教育工作实际,在劳动教育组织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评价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把劳动教育融入学校德育工作中,践行“三全育人”,助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典型案例。

二、评选范围

案例来自于校内开设的劳动教育课程及各种形式融入劳动教育的课程。

三、案例标准

(一)政治立场准确。准确把握劳动教育价值取向,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

(二)实效性。针对我校学生特点,结合本校实际,探索创新劳动教育的方法路径,把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进行有效融合,适应时代发展变化,能够把劳动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提升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提升育人实效。

(三)可推广性。开展劳动教育的典型经验做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便于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案例要求

(一)劳动教育课程具体实施内容、特色与创新点、取得的成效等,突出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性及取得的成效,每个案例不超过3000字。

(二)可附图片35张,所附图片均应为原图并有图片场景说明,图片须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图片除在案例文本中体现外,还应单独提供;形成的制度机制、劳动教育物化成果等资料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供。在案例文字材料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多种形式展示案例内容,如PPT、视频、创意推文等。

(三)案例需统一格式,题目为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工作单位、姓名为三号楷体居中;正文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案例须附封面,写明案例名称、所在单位(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劳动教育典型案例的总结与上报,每学院至少推荐2项优秀案例。鼓励其他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优秀案例。各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623日前统一报送,不接受单独报送。

(二)所有材料请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邀请专家对征集的案例进行遴选,按照一等奖(占参赛作品的10%);二等奖(占参赛作品的20%);三等奖(占参赛作品的30%)的比例确定优秀案例名单,获奖案例将汇编成优秀案例集。

联系人:黄晓媚,联系电话:39352034


教务处

2023613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