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及推荐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各单位、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申报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立项项目类型及数量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负责统筹、组织申报,建设要求见附件1申报指南。拟立项校级1项,同时推荐申报省级同类项目。
(二)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由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统筹、组织申报,建设要求见附件1申报指南。拟立项校级3-5项并推荐申报省级同类项目。
(三)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由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统筹、组织申报,建设要求见附件1申报指南。3个类别拟立项4-5项校级项目同时推荐省级同类项目。其中,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省级立项项目须已获校级立项项目。
(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由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统筹、组织申报,建设要求见附件。拟立项校级40-45项;已获2022和2023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上获立项校级项目可推荐19项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注:以上(一)(二)(三)所含类别,每个学院每个类别限申报1项;以上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请按照附件1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合理预算。
以上各类别立项数量由学校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作出调整,最终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类型和数量以评审结果为准。
四、推荐立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及校级教改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及校级教改项目在2022年度省级或校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及校级教改项目尚未通过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4年同时申请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审核各项目建设任务书内容,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和《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3,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一并提交,同时项目任务书和汇报表电子版发送给联系人,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教务部将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一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将在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具体提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工作联系人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梁晖,39352055
2.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陈瑶,39352386
3.课程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教改项目:教务部教学研究科,潘天玲,39352035
附件:
1.教育厅通知(含申报指南)
2.项目建设任务书
3.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