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1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推动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跨学科学习资源,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与能力的交叉融合,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5〕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微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一)微专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突破传统学科专业限制,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产业发展趋势或者专业核心素养,开设所需要的核心课程群,使学生具备相应专业的核心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微专业应在某专业领域的核心课程中“优中选优”,原则上均为新开课程,教学内容应重新开发设计,而不是直接“搬用”原先专业的课程及教学内容,以有效解决微专业课时少、授课深度有限、课程系统性弱等问题,课程设置适当考虑和兼顾与非主修专业学生前序课程知识学习过程的连续性。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7门课程,总学分为12-15学分,课程学分按理论16学时1学分、实验(实践)16学时1学分计算。


(三)微专业学制不超过两年,一般在大一年级第二学期面向相关学科专业学生进行招生,课程修读和教学活动安排在第三至六学期。


(四)学生每人限报一个微专业,限于同校区修读微专业(大学城、赤岗、宝岗校园同属于广州校区),但课程教学全为线上开展的可允许跨校区修读。


(五) 微专业以各开办学院为建设主体,学校统筹协调管理。修读微专业的学籍管理、课程修读、课程考核根据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日常管理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修读微专业的教学管理由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


二、条件与要求


(一)开设微专业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单位。鼓励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采用多方投入灵活机制共建教学资源;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联合现代产业学院、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微专业;


(二)微专业负责人应为相应专业的负责人或相关学科的带头人,熟悉该学科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够积极参与微专业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三)微专业名称可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名称,也可自行设计; 


(四)微专业设置申报须制定完备的招生方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材料;


(五)其他条件和要求等详见《广东药科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申报流程


学院按要求组织申报,经充分论证,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增设,审核通过后开展建设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将《微专业设置申报书》《微专业招生方案》《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附件2-5)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微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其中《微专业设置申报书》《微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须同时提交签字盖章的PDF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黄晓媚,联系电话:39352035。



附件:


1. 广东药科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 微专业设置申报书


3. 微专业招生方案


4. 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 微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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