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9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 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关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结对组建项目团队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促进产生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推动医学教育创新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特设立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现启动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次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计划资助 10 项,每项 2 万元;实校院双负责人制(广药大项目负责人+松岗医院项目负责人)。研究经费为项目立项后一次性资助,由学校发放至校方项目负责人,由校院双方项目团队共同支配。相关申报要求详见《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附件2);基金项目的相关管理要求详见《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管理细则》(附件3

学校有意向申报者,尽快与松岗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结对组成项目团队,共同完成申报材料,并提交以下资料:院方项目负责人通过医院OA系统—科教科—“教改项目申报申请表”,发起教改课题申报申请,并上传《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其佐证材料等,完成院内备案。

项目申报时间:2025年 10 28 -2025 年 11月17 17:00前。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115日前加入以下微信群,以方便与松岗医院老师结对组建项目团队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申请书

2.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

3.广东药科大学—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联合培育教改基金项目管理细则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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