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根据财务处《关于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报账的通知》,2013年、2014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有额度必须于今年内使用完毕,否则将由省财政收回,其中2014年项目经费使用额度见《关于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等事宜的通知》(http://dep.gdpu.edu.cn/jwc/plus/view.php?aid=377)。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监督下加快经费使用进度。
联系方式:实践教学管理科 39352035
教务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