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科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基础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中国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国际大学生药苑论坛”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决定遴选2个“药学科学”子论坛项目和2个“药学服务”子论坛项目参加该活动。活动将于11月在中国药科大学举行。参加遴选的项目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药学科学”子论坛
1.选题为药剂学、中药学、生化药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七大领域;
2.已完成项目相关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要求);
3.学生为在校本科生,且是项目主要完成人;
4.原则上要求有项目依托,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成果优先考虑。
二、“药学服务”子论坛
1.学生为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临床药学方向)的高年级本科生或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且累计有一年及以上药学服务的实践经历;
2.选题要求紧密结合学生在药学服务实践中的经历和心得,围绕“以病患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进行,不接受科研类选题。
请药科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基础学院各推荐2个“药学科学”子论坛项目。请药科学院推荐2个“药学服务”子论坛项目,其他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推荐1-2项。(注:各学院以项目指导老师归属学院为单位推荐项目,学生可以是本学院或其它学院的学生)
每个项目提供1名学生信息即可,于6月28日(周二)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填写附件1表格),同时通知学生准备ppt和论文(“药学科学”子论坛)或ppt和心得(“药学服务”子论坛),遴选现场提交。
教务处将于7月初组织专家遴选参赛项目。遴选方式为学生进行8分钟ppt汇报(届时携带ppt电子版和5份论文(心得)纸质版),专家听取汇报、查阅论文(心得)后进行评分。入选项目的指导教师可参加该活动,学生来回火车票、食宿费用由教务处承担,指导教师费用可由教师所在学院解决或指导教师自行解决。
附件:1.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活动推荐项目一览表.doc
2.
关于举办“国际大学生药苑论坛”暨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pdf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天玲 39352035 邮箱:gyshjk@163.com
教务处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