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了解实验教学状态,强化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切实保证实验教学稳定有序开展,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2015-2016学年的实验教学基本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系/教研室2015-2016学年实验教学档案;
2、各学院和教研室2015-2016学年的《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3、2015-2016学年《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每学期学院抽查的实验课程不少于开设实验课程的30%,检查专家不少于2人);
4、抽查2015-2016学年《实验报告》、《实验小结》(每个实验项目对应一份实验小结);
5、检查2015-2016学年各类型实验课程及项目的开出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
6、现场抽查学生上实验课的情况。
二、检查步骤、方式
1、各学院、实验中心及系/教研室自查,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
2、教务处将于10月12-18日抽查,届时,各学院需提交以下2015-2016学年实验教学材料:
(1)《广东药科大学实验指导教师登记表》;
(2)《广东药科大学各专业实验课程统计表》;
(3)《广东药科大学各专业课程实验项目一览表》;
(4)《广东药科大学实验开出率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比例统计表》;
(5)《广东药科大学二级学院实验教学工作总结》。
3、完成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科栏目下载,工作总结需提交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其他表格电子版发送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gyshjk@163.com。
三、抽查时间安排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10月12日 |
医药经济学院 药学院 |
10月17日 |
公共卫生学院 健康学院 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
10月13日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基础学院 |
10月18日 |
医药化工学院 食品科学学院 医药商学院 |
10月14日 |
生科院 中药学院 |
|
|
教务处
2016年9月22日
本通知下载: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实验教学检查的通知09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