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07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学生实践能力

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5]16号)、《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 “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务处、学生处

二、承办单位

各教学单位

三、比赛时间

2017年3月-6月; 2017年9月-12月

四、比赛项目与内容

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比赛。

比赛主要包括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两大类。

比赛内容应紧密围绕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及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具体比赛项目及内容由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及科研资源优势、专业特色等因素综合考虑后拟定。

其中,专业技能类的比赛内容应与行业实际接轨,鼓励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拟定比赛内容及比赛形式。

五、比赛形式

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采用个人赛、团队赛的方式,比赛可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也可以一次完成。

六、参赛对象

注重比赛覆盖面,各比赛项目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面向全校学生,可通过灵活设置比赛形式等方式,让更多的学生参与。(部分专业技能类比赛项目除外)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

各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参赛学生设置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八、比赛冠名

各比赛项目统一采用“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竞赛”的冠名形式。

九、比赛经费

本年度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支持,用于活动的组织、宣传及获奖证书制作等,同时鼓励各承办单位通过授予冠名权等方式争取企业单位经费赞助。其中,主办单位经费支持标准为2000-5000元/项。比赛经费将在立项文件下达后划拨。

十、比赛立项

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上要求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撰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策划书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本学期及下学期举办的项目策划书均要求在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否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主办单位将对项目策划书进行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教务处网页公布,各项目立项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承办单位。

十一、其他

未交2016年度《比赛项目比赛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教学单位请于近期提交,否则取消本次活动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瑶;联系电话:39352386;电子邮箱:gyshjk@163.com。

附件:

1、03比赛情况统计表.xlsx

2、02策划书参考格式.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17年3月7日

通知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广东药科大学2017年学生实践能力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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