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和《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药大教[2018] 17号),教务处将于6月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范围

1. 2017年的项目进行第二轮结题验收(含2019年第一轮结题验收延期、暂缓或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本次结题验收不通过则不再组织结题;

2. 2018年的项目进行第一轮结题验收(2019年已通过结题的项目除外);

3. 2019年的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

1.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验收书(附件1)、项目总结和成果材料(详见结题验收书填表说明第3点),一并装订后11份交项目指导教师报学院汇总审核。

2.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总结材料应重点体现以下方面:

 

项目类别

指标

指标解释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产品或服务

目标市场描述(包括客户特点及市场大小),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营销策略

描述营销战略与实施路径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经济效益

如果已经运营,说明实际运营效果;如果没有实际运营,则说明预期收益和所有投入。

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竞赛情况

参加各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

3.2018年的项目如未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延期一次,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及对项目研究的影响,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4. 2019年的项目已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提前结题,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

请学院按要求汇总审核本学院的结题材料后于622日前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将根据验收材料质量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答辩环节。

                                              教务处

                                                                                     2020520

 

Copyright ©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