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习组织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组织切实做好实习组织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广药大教[2018] 5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预案。

2.选好配强指导教师。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确保带教质量。

3.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培训,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

4.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5.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督促实习单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教育。

6.做好年度实习计划和巡点计划,每年至少要派人到各教学实习基地巡点1次,并做好巡点记录,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实习生情况巡视纪要》。加强分散实习学生管理,不定期对学生实习质量进行督查。

7. 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账,学院应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地点及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调整学生实习实训安排;督促校外实习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教务处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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